2015年度中心课题中标立项公告

发布者:金融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5-09-02浏览次数:969

本中心自发布2015年研究课题招标公告后,收到国内学者项目申请书9份,经过学术委员会专家最终评审,本次年度招标项目共有7个课题予以立项,结项时间截止2016615日。特此公告。

项目编号

申请人

单位

课题名称

 2015JR001

叶楠

湖北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

我国碳金融产品发展现状研究

 2015JR002

张立勇

湖北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

碳金融产品设计与创新研究的理论基础

 2015JR003

童藤

湖北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

我国发展创新低碳信贷产品问题研究

 2015JR004

孙玲

湖北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

我国发展创新碳基金产品问题研究

 2015JR005

张远为

湖北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

我国发展创新碳金融衍生品问题研究

 2015JR006

陈战波

湖北经济学院

统计学院

我国碳金融产品风险与监管研究

2015JR007

林江鹏

湖北经济学院

金融学院

我国碳金融产品创新的对策建议


  

附:结题要求

1.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到2016年6月15日正常结题。如有特殊情况,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基地研究同意可延期半年,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2.结题项目的成果署名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须注明“本课题受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课题基金资助”。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视为达到结题质量与数量要求:

1)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分类目录(2015版)》规定的四类以上期刊发表课题相关科研成果至少1篇。

2)政策或对策咨询建议调研报告1篇,且被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原件)。

3)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

4.结项程序

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应在2016年度6月1日前提供《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本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三份, 并附电子文档,以及发表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评审后退还项目负责人)。

5.后期资助与奖励

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中心的后期资助与奖励,并优先获批次年招标课题:

1)在《湖北经济学院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级分类目录(2015版)》规定的三类以上期刊上发表课题研究相关成果者。

2)课题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以本中心项目成果为基础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课题的项目申请者。

4)出版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专著1部者。

5)课题相关成果荣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者。

6)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者获得武汉市等副省级及以上调研成果奖励(成果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6、课题研究在规定时间或延期后仍未达到结项要求,以及未申请结项者,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课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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