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湖北省优秀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集中研究湖北金融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服务地方金融发展,发挥智库服务功能,本中心现面向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公开招标2024年度研究课题,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南
本年度研究课题以“金融支持湖北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指导思想,可重点围绕以下选题展开研究(但不限于):
1.促进湖北省企业高质量“出海”的对策建议研究;
2.湖北省地方债务风险“化债策略”研究。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已取得较突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研究水平。
2.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3.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人数不超过6人,项目组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分工科学,并保证对本项目有充分研究时间。
4.项目申报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不受理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及资助有关事项
1.项目申请人应于2024年6月27日前将《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 (一式3份)送达学院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jrzx@hbue.edu.cn。
2.对符合投标要求的项目,由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和公示,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签订项目协议书。
3.凡经评审立项的项目,中心将根据评审意见,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3万元/项 。项目采取后期资助方式,凭采纳证明给予经费资助。经费开支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和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结项要求
1.项目实施期为6个月,完成时间截至2024年12月。结项条件为以下两条中任意一条:①省级部门采纳成果(含副省(部)级领导签批)两份;②正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签批一份。
2.结项成果署名要求。课题所取得的专题决策咨询报告等,其知识产权为本中心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成果须注明“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课题基金(项目编号)资助”;成果以“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为署名单位,可署两个以上单位。
3.结项程序。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项目结题报告书》(本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三份, 并附电子文档,以及发表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评审后退还项目负责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783
E-Mail:jrzx@hbue.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湖北经济学院明辨楼220室,邮编:430205
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
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