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关于后疫情时期湖北经济恢复发展的专项研究课题招标通知

发布者:金融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0-09-30浏览次数:1342

加快后疫情时期我省经济恢复发展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为更好地研究湖北经济恢复发展中金融领域存在的关键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精神,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启动2020年度关于后疫情时期湖北经济恢复发展的专项研究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和数量

本年度中心专项课题的研究方向须围绕后疫情时期湖北经济恢复发展中金融领域的关键问题,具体选题申报人可根据专长自主拟定。申报人可组成研究团队,深入金融机构、企业、社区、商店、学校等基层单位,全面调查后疫情时期湖北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中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领域中存在的关键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高水平决策咨询建议,主动报送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

本年度中心拟设立关于后疫情时期湖北经济恢复发展的专项研究资助项目4项。

二、经费资助

重点项目资助人民币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人民币1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创新能力,遵守中心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湖北省教育厅各项科研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制度,信守合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相应的学术团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 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3.项目选题必须符合专项研究课题的选题方向,要求以调研为基础,须根据申报主题深入金融机构、企业、社区、商店、学校等基层单位展开系统调研。

4.申请人须于2020921日前将《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2020年度关于后疫情时期湖北经济恢复发展的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的电子文本发送中心指定邮箱。

5.对符合投标要求的项目,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在2020930号前确定立项项目,下达立项通知书,签订项目协议书。

四、结题要求

1.项目结题时间为20201210号前。

2.作为结题材料的项目成果必须注明“本课题受湖北经济学院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项目基金(项目编号)资助”,不符合署名要求的成果不能用于课题结题。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中心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

3.结题成果主要为应用性研究成果。重点项目结题成果须为符合《湖北经济学院学术成果认定办法(2019年)》的A级应用性成果,一般项目结题成果须为符合《湖北经济学院学术成果认定办法(2019年)》的B级应用性成果。

4.结题需提交的资料为:(1)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并以文件或公函形式转发的应用性成果或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应用性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2)课题研究报告一份(含调研图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81973783

E-Mailjrzx@hbue.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明辨楼220

邮政编码:430205

 

              湖北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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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度关于后疫情时期湖北经济恢复发展的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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